CRS,你真懂了吗?
2016年10月,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尽调办法”或“中国版CRS”))。作为中国版的CRS,尽调办法的发布立马成为今年中国最为热门的税收话题之一,充斥于整个互联网。然而,要注意到,目前对CRS仍有诸多误区,经过互联网的扩大,在社会弥漫了一种恐慌,部分外汇加紧外流,高净值人士更是人心惶惶。这里,笔者根据自己接触的诸多CRS案例,和大家就CRS中的一些误区做一分享。
误区一:CRS补税来了?
中国版CRS出台后,各类查补税的观点漫天飞。互联网的观点,多聚焦于CRS信息交换能让人脱光,什么逃税信息都能发现,给人印象就是中国版的CRS发布的目的就是补税。于是乎,各种高净值人士都来咨询,甚至笔者的客户都主动要求笔者将中国版CRS的影响写到咨询报告里。
笔者这里要说的是,CRS重点在于信息交换,信息交换并非意味就是为查处避税而生。CRS下交换的账户信息更多可以为反贪污、反洗钱而服务。反避税,至多只能属于其中的一个功能。
再说,你的钱都一定要在中国征税么?
误区二:高净值人士都应关注中国版CRS?
中国版CRS一发布,经网络发酵,仿佛国人人人都得关注CRS,尤其是国内高净值人士更应该关注中国 版CRS。笔者这里要问:CRS中交换的对象是啥?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账户。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作为高净值人士的您,如果是中国的税收居民,您关心中国版CRS干嘛?您都是中国居民,您的任何信息都不会因为中国版CRS而交换,天天关注中国版CRS有什么作用呢?中国版CRS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通过金融机构将您的银行账户信息交换给中国的税务当局,更不会交换给外国税务当局。您有什么必要去过多关注中国版CRS,并急急忙忙将您的钱转到境外?相反,这种转移,只会让税务机关更精准的确认您有逃税的嫌疑。
所以,作为中国居民的您,如果一定要关注自身财富安全,您就关注您在境外的财富及所在国或地区的CRS就行了。只要那些账户信息才可能按照哪些国家或地区的CRS被交换到大陆的税务机关。所以,一定要关注CRS,请您放过中国版CRS,去看看您的账户所在国或地区的CRS吧。
再次强调,作为中国税收居民的您,如果您是高净值人士,中国版CRS和您没有一毛钱关系。再次强调:中国版CRS和您没有一毛钱关系,不是,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以下为CRS对中国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个人的影响表:
中国和海外CRS对中国和海外账户影响表
误区三:人人都不需要关注中国版CRS ?
虽然CRS关注的是非居民,然而,祭出国内人人都不需要关注中国版CRS的观点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中国版的CRS中规定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报告制度。所谓,作为金融机构的您,如果您都不去关注的中国版CRS,您怎么知道识别非居民,怎么知道尽职调查方法,怎么向税务机关传递正确信息?更重要的是,您如何向您的客户,无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解释中国版CRS的税务影响(实际上,对居民没有任何影响),以安抚他们被互联网伤害的心灵,不快速地从您的客户名单中逃逸。
误区四:2018年您的境外账户将被交换?
中国在2015年12月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互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我国承诺将在2018年进行首次账户信息交换。为此,作为非居民个人的您担忧您在海外的账户将在2008年被交换到大陆。需要注意,我们只是承诺在2018年进行首次信息交换,但是不代表您的海外账户信息一定会被交换。并且,这种信息交换并非自动的,而是需要由双边另行签署交换协定。截止目前,中国并没有和他国(地区)签署类似的交换协定,因此,中国居民个人的账户信息何时被交换回来尚无法确认最终时间。对境外国家或地区也类似。以香港为例,香港目前只与日本、英国签署了交换协定,因此依据目前的规则,香港只会在2018年交换日本和英国居民在港的账户信息。
误区五:账户信息将合并一网打尽?
在个人账户信息的尽职调查(香港称“尽职审查”)中,需要识别高值账户或低值账户(Low Value Account),并对这两类账户设定了规定的金额比例(美元100万左右,根据各管辖权的CRS版以不同货币列示,如中国大陆为600万人民币,香港为780万港币)。一种观点认为,对高值账户的判定是以各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汇总计算的。而实际上,各金融机构只能汇总自身(含其分公司)的账户信息以首次识别是否为高值账户并传递给税务机关。因此,虽然有非居民个人在某一管辖区的账户信息金额达到首次识别的高值账户的标准,但因其分布在同一管辖区的不同金融机构中,只要在任一金融机构中,其账户金额没有达到高值账户的标准,就不会将该账户判定为高值账户并进行首次识别。然而,您如果在同一金融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则会被汇总识别。例如,作为中国非居民的您在招行北京分行和南京分行开户,您的账户信息就会被汇总并可能交换;而如果您在招行北京分行和建行北京分行开户,您的账户信息则不会被汇总用于交换。
很简单:谁有闲心帮你在两个不同的机构间汇总?
误区六:保险账户不会被交换?
很难想象,怎么会有人说出保险账户不被交换的观点。额滴神,我的客户就被人建议去买保险。CRS将保险账户信息纳入了交换的范围,然而,要注意,绝对地说保险信息将被交换或将不被交换都不准确。确切地说,只有有关保险合约的持有人,在合约到期或终止时能够退还相应款项或根据合约能借款的保险合约属于账户信息交换的范围。而对于不可撤销的保险合同,如一般的健康保险、人身意外险等由于在合约到期不存在款项退还或借款的情况,则不属于账户信息交换的范围。您总不会钱多人傻地全部买这类保险吧?需要注意,保险里有道道哦。
误区七:居民身份转换就不交换了?
有人说,我只要变成外国税收居民了,我的海外账户信息就不会被交换到中国来了。对吗?既对也不对。对的在于税收居民变动以后,今后的账户变动不会交换的给中国的税务机关了。但是,税收居民变动之前的呢?您敢说之前的也不会被交换到中国么?您敢说您三五天就能换税收居民身份?美国移民的大把在排队呢。
(作者:段从军 发文日期: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