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栏目

转让定价网(www.cntransferpricing.com)

思迈特财税网(www.szsmart.com)

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学斌 董事长(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833

Email:tp@cntransferpricing.com

 

谢维潮 高级合伙人(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xieweichao@cntransferpricing.com

 

李敦峰 合伙人高级经理(转让定价与房地产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lidunfeng@cntransferpricing.com

 

王理 合伙人高级经理(审计及高新、软件企业认定服务)

电话:0755-82810830

Email:wangli@cntransferpricing.com

 

刘琴 合伙人高级经理(企业税务鉴证服务)

电话:0755-82810831

Email:liuqin@cntransferpricing.com

 

转让定价网(www.cntransferpricing.com)

思迈特财税网(www.szsmart.com)

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学斌 董事长(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833

Email:tp@cntransferpricing.com

 

谢维潮 高级合伙人(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xieweichao@cntransferpricing.com

 

李敦峰 合伙人高级经理(转让定价与房地产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lidunfeng@cntransferpricing.com

 

王理 合伙人高级经理(审计及高新、软件企业认定服务)

电话:0755-82810830

Email:wangli@cntransferpricing.com

 

刘琴 合伙人高级经理(企业税务鉴证服务)

电话:0755-82810831

Email:liuqin@cntransferpricing.com

 

欧盟提出反避税“一揽子方案”

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18-07-24 18:14:58    浏览:749
0

近日,欧盟委员会响应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最终成果,提出反避税“一揽子方案”,呼吁各成员国以更加强硬的态度应对跨国公司激进的税收筹划行为。

跨国避税一直是欧盟关注的重点问题。欧洲经济与财政事务理事会(ECOFIN)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每年欧盟境内因为避税行为造成的损失高达500亿欧元-700亿欧元。

1、四项举措响应BEPS行动成果

欧盟委员会此次提出的反避税“一揽子方案”具体包括:出台《反避税指令》(以下简称《指令》);修订《行政合作指令(2011/16/EU)》,将跨国公司分国别报告(以下简称“分国别报告”)要求纳入其中;提出“有效税收的外部战略”框架以及对成员国修订税收协定提出建议等四项举措。

其中,《指令》包含六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反避税规则:(1)限制利息扣除:纳税人净财务支出的扣除,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的30%或100万欧元作为上限;(2)离境税:旨在保护原居住国税基,允许欧盟成员国针对本国迁往另一成员国的企业或资产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征税;(3)转介条款: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来源于第三方国家的特定收入,在第三方国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低于欧盟成员国所得税税率的40%时,须在欧盟缴税;(4)一般反滥用规则:否定了纳税人通过不真实交易安排获取的税收好处;(5)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母公司需就其受控外国子公司取得的利润缴税;(6)建立反错配机制,应对“混合实体”(hybrid entities)造成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其中,第(1)、(5)、(6)项规则分别回应了BEPS第4、3、2项行动计划的内容;另外三项规则则超出BEPS行动计划之外。

新方案同时提出修订《行政合作指令(2011/16/EU)》,增加分国别报告和自动交换的要求。该项举措回应了BEPS第13项行动计划的内容,将适用于所有年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根据提案,报告实体必须每年向居住国主管税务部门报送分国别报告(涉及信息包括:营业额、税前利润、已缴税额、应纳税额、雇员人数、无形资产以及交易活动等),居住国自动向其他相关欧盟成员国交换信息。

此外,新方案还提出 了建立“有效税收的外部战略”框架,识别有效的方法帮助欧盟促进全球税收治理,应对外部税基侵蚀的威胁以及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等。

最后一项举措——就成员国修订税收协定提出建议,与BEPS第6项(滥用税收协定)和第7项(人为避免构成常设机构)行动计划相对应。从方案的内容来看,欧盟委员会基本接受了经合组织提出的主要目的测试方法,同时提出“真实经济活动”的理念。

2、主要内容体现三大核心目标

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新方案为欧盟建立公平、有效的税收体系翻开了新的篇章。其主要措施体现了三大核心目标。

第一个目标,是建立有效的税收体系。企业税制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是确保企业在收入来源国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方案提出《指令》草案,通过六项反避税规则,应对常见的避税行为。同时,提出修订税收协定的建议,帮助成员国在不违反欧盟法律的情况下,避免企业择协避税,保障税收体系的正常运转。

第二个目标,是营造透明的税收环境。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为企业避税打开了“方便之门”。长期以来,亚马逊、苹果、谷歌和星巴克等众多大型跨国公司一直声称其纳税情况是竞争性机密,从未公开在欧盟各国承担的实际税负,不仅对周边国家保密,就连竞争对手也无从得知。2014年卢森堡避税丑闻中,百事、宜家和联邦快递等数以百计的跨国企业与卢森堡签订秘密协议,避税金额高达数十亿欧元。在这样的背景下,新方案提出“分国别报告”的要求,若方案得以落实,将显著提高欧盟内部的税收透明度。

第三个目标,是打造公平的竞争平台。避免有害税收实践是全球性问题,因此,欧盟委员会提出“有效税收的外部战略”,试图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对话,建立应对外部避税威胁的共同途径。

3、税收立法任重而道远

新方案一经提出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两项立法提案——《指令》和“分国别报告”,更是成为各界争议的焦点。

对“分国别报告”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是否公开发布分国别报告;(2)如何确定目标对象。欧洲债务和发展组织税收协调员托夫·莱登指出,如果欧盟委员会选择将公开发布分国别报告的目标对象限制为年营业额在7.5亿欧元以上的大型公司,那么全世界85%的跨国公司将不受此指令的影响。欧盟委员会希望打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若是为85%的跨国公司留下明显的避税漏洞,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显然有失公平。

欧盟委员会指出,针对分国别报告公开发布等事项进行的影响评估分析将于3月完成,届时,将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做出最终决定。

对于《指令》,有税务人士指出,根据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115条规定,《指令》的通过必须获得全体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目前,欧盟成员国根据各自的优先事项,在不同程度上落实了BEPS行动成果,但是,除非所有国家已做好完全接受BEPS行动成果的准备,否则将很难就新方案达成共识,各成员国也不会允许委员会提出任何更为苛刻的期限要求。

2月12日,欧元集团主席迪塞尔·布洛姆,召集欧盟各国财政部部长在布鲁塞尔召开欧盟经济与财政事务理事会会议,会上他宣布,欧盟各国财长将努力让欧盟所有国家在7月之前通过《指令》草案。然而,从各国财政部部长在会上的发言来看,《指令》并不那么受欢迎。

德国财政部部长朔伊布勒认为,与经合组织BEPS行动计划一致的三项规则应当从《指令》提案中分离出来,作为欧盟各国财长达成共识的第一步。另外三项规则作为第二步进行考虑。否则,将延缓整个立法的进程。同样,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也认为财长们应当把重心首先放在贯彻执行经合组织和20国集团就BEPS达成的协议上来。他还建议可以将BEPS行动计划中关于转让定价的成果纳入《指令》中。卢森堡财政部部长赞同上述两种观点,并认为应先进行影响评估,再进一步考虑这些措施。他强调,各国财政部部长应关注《指令》对欧盟及其成员国税收竞争力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尽管各国对《指令》草案多有诟病,迪塞尔·布洛姆在会议总结发言时还是指出,他将继续推进他最初的提案,在《指令》草案中继续保留超出BEPS行动计划的三项措施。他说:“现在就下决定将这些措施拒之门外还为时过早,我们需要进一步的讨论。”

(日期:2016年3月8日  作者:何泌琛 王婷婷 朱勇超)


评论区

表情

共0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