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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概要及专家点评

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19-02-25 23:07:10    浏览: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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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美就经贸问题达成共识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

2018年12月1日,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G20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美国总统特朗普就中美经贸问题达成基本共识,双方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两国元首指示双方经贸团队加紧磋商,达成协议,取消今年以来加征的关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尽快回到正常轨道,实现双赢。此前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的国家安全调查(232调查)报告,并据此向特朗普提出建议,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等进口限制措施,拉开了中美关税贸易摩擦的序幕。随后中国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美国对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9月24日,中国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旨在澄清中美经贸关系事实,阐明中国政策立场,推动问题合理解决。

2.《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正式生效

2018年7月1日,《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正式生效,这是第一份在全球范围内就税收协定相关措施进行多边协调的法律文件,实现了国际税收合作的多重目标。实现了税收协定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多边合作与协调,标志着二十国集团(G20)国际税改取得重大成果。中国深入地参与了该公约的起草工作,并且在2017年6月7日作为首批签约方签署了该多边公约。

3.美国正式实施30年来最大规模减税法案

2018年1月1日,美国自1986年以来最大规模减税法案《减税与就业法》开始实施。为巩固和提升税制竞争力,美国共和党2018年持续推进税制改革。9月27日、2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保护家庭和小企业减税法》《家庭储蓄法》《美国创新法》三个法案,统称“美国税改法案2.0版”(2019年将提交参议院表决)。税改法案2.0版被认为是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的续篇。美国作为世界头号经济体,既是全球多数国家的主要贸易伙伴,又是跨国公司重要的投资目的地,其实施大规模税改对全球主要经济体产生了系列连锁反应和外溢效应。

4.第一届税收合作平台全球大会在联合国总部召开

2018年2月14日至16日,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税收合作平台第一届全球大会在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围绕“税收与可持续发展目标”主题,开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务部门负责人高层次对话,就税收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行了交流,标志着四大国际组织在税收领域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的开始。约500名来自世界各国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以及重要国际组织、学术界、经济界和民间组织代表参加大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应邀出席大会并作主旨发言。

5.经合组织发布《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中期报告》

2018年3月16日,经合组织发布《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中期报告》(Interim Report on the 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Digitalisation)。该报告梳理了数字经济下的新商业模式和相关价值创造过程,分析了数字经济给现有国际税收规则带来的挑战,为下一步调整国际规则奠定基础。该报告认为,尽管目前各国尚未就如何修改数字时代的国际税收规划框架达成共识,但BEPS包容性框架将力求在2020年达成新的全球共识。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或准备开始采用单边措施对数字化企业征税。2018年3月21日,欧盟委员会(EC)公布针对大型数字跨国公司课税提案;9月,欧洲各国财长同意就针对科技巨头征税一事加强商讨;10月,英国政府宣布,拟于2020年开征数字服务税;12月,法国决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向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

6.世界银行公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肯定中国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2018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WB)公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强化培训,促进改革》(DOING BUSINESS 2019:Training for Reform)。报告通过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十个方面的指标进行分析排序。报告显示128个经济体进行的改革使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受益,314项改革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营商环境改进最为显著的十大经济体为:阿富汗、吉布提、中国、阿塞拜疆、印度、多哥、肯尼亚、科特迪瓦、土耳其和卢旺达。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从第78位跃升至第46位,提升了32位。世行认为,中国的纳税服务表现亮眼,多项关键指标都取得进步,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7.中国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2018年3月17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2018年7月20日,中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10月25日,中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三定”规定逐级落实到位,标志着中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到新阶段。

8.《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正式生效

2018年12月30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正式生效,环太平洋区域内11国将逐渐取消98%的商品关税。2018年“逆全球化”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受到挑战,多个国家和地区力求重构新的区域一体化,签署了多个旨在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区域性贸易协定。

9.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大修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2018年8月31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等,首次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并相应健全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10.英国批准《2018年(跨境贸易)税收法》为“脱欧”作准备

2018年9月13日,英国批准了《2018年(跨境贸易)税收法》(Taxation(Cross-border Trade) Bill 2018)。此前英国(UK)下议院和上议院就本法案文本分歧达成协议。该法对英国“脱欧”以后的跨境贸易的涉税事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作出规定。为应对在达不成退欧协议情况下出现的“硬退欧”,2018年8月23日,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了包括《无协议退欧情况下企业增值税指南》在内的24份“无协议退欧”的预备性文件。

 

对中国税收工作的三点启示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 张志勇

分析世界税收发展趋势,对做好中国税收工作有以下三点启示:

第一,多边主义和多边合作是世界税收发展的主流。《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是通过一个工具来解决和完善原先双边协定中存在的不足,体现了多边机制的有效性。中国一方面参加多边领域的合作,履行职责作用,另一方面,也借助多边合作不断改进本国税制,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多边领域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经济数字化问题,传统国际税收规则面临难以解决数字经济价值确定和划分所带来的挑战。

第二,中国税制改革是渐进式、策略性地逐步推进。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收获较好社会反响,说明中国税制改革步骤谨慎,以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减税效果到位。又比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与时俱进的结果,对完善中国税收征管体制,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具有促进作用。

第三,世界银行税收营商环境报告具有积极作用。报告通过统一的标准衡量各国的治理制度,虽然这些标准需要改进和完善,但它的积极作用在于衡量过程增加了各国制度的透明度,促进了各国治理能力的提升,这与中国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

 

现代化的中国税收走向世界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教授 邓力平

2018年世界政治、经济、税收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必须认真面对、积极应对、妥善参与,推动中国税收不断走向现代化,现代化的中国税收不断走向世界。

第一,世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包括BEPS公约正式生效、美国正式实施30年来最大规模减税法案、经合组织发布《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中期报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正式生效。

第二,期待世界营商环境有更好发展,2019年中国税务人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形势,把税务工作做得更好。

 

世界税收大事包括方方面面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朱青

我认为,2018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评选得很好,很准确。第一,传统意义上的关税作为贸易政策,这次也被纳入评选范围中。第二,无论是双边,还是区域性合作,都属于国际税收合作,如英国批准《2018年(跨境贸易)税收法》为“脱欧”作准备,实际上也是合作的问题。第三,大国税制改革,中国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大修都入选其中。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具有世界意义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东北财经大学教授马国强

中国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具有世界意义,完成了税制由地方统管到中央统管的转变。这个转变分两步,第一步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现了一部分税务机关由地方统管到国家统管,2018年机构合并,实现了税务机关由地方统管到中央统管的转变。

税务机构的设置,一定是和本国国体、政体相适应的。我们现在强调中国道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政权、坚持集中统一领导机制,新税收征管体制的建立,是符合中国道路、中国制度的要求,所以说具有世界意义。

 

三大主题看税收发展趋势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胡怡建

2018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总体是围绕竞争与合作、改革与开放、发展与挑战这三大主题,帮助我们了解当今世界税收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正与日俱增。

竞争与合作。中美就经贸问题达成共识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CPTPP正式生效,虽然事件不同,但是都反映出一个共同趋势,尽管目前存在贸易冲突,但最终还是要取消贸易保护。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应调整贸易政策,实现从出口导向型经济到进出口贸易平衡型经济的转变。

改革与开放。十件大事中有三件是由中国主导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大修实际上是税制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际上是体制改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是中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结果。这三件大事在同一年发生,并且都与税收息息相关,说明通过消除税收制度性障碍来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已成为世界共识。

发展与挑战。无论中国还是世界,都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时期,特别是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次入选的经合组织发布《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中期报告》,大致提出了未来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方式的基本框架。中国的应对策略是什么?我认为,不论对新经济,还是对传统经济,都应实现税收上的公平竞争。同时,在新经济发展初期阶段,可通过税收政策予以支持和保护。

 

BEPS多边公约的执行方向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廖益新

入选十件大事的BEPS多边公约正式生效是一件很重要的事,BEPS多边公约实际上是把BEPS15项行动计划中的应对措施和相关建议,通过一个多边协定贯彻落实到全世界范围内的3000多个双边协定中去。2017年6月,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和地区成为BEPS多边公约的首批签署方,截至目前已有83个签署方覆盖85个国家和地区。根据经合组织统计,通过BEPS多边公约,已修改了1000多个双边协定,这在国际条约史、立法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

未来,国际税收界、法学界一个重要任务是确定多边公约签署方的协定网络的哪些条款得到补充、修改或替代,我正和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合作,对中国目前已签署的覆盖111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个双边协定进行梳理,这是一项细致、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但是很重要。

 

国际税收新规则引发大国税改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杨志清

围绕国际税收新规则制定,特别是BEPS行动计划发布这条主线,在2018年发生了一系列税收大事。入选的五件大事,是关于BEPS行动计划要求各主权国家修订、完善本国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协定。有五件大事是和大国税收改革相关的,比如中国、美国和英国。虽然2018年是贸易冲突的多事之年,但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应该鼓励某些行业、某些企业坚持对外开放,只有“走出去”,中国企业才能经得起风雨,壮大起来。从长远来看,这对中国对外开放、中国企业做大做强是有好处的。

 

个税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刘怡

十件大事中最引人注目的,我认为是中国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在新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同时,考虑到劳动者不同的家庭特征,设置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使纳税人的税负更加公平。本次改革还推动了中国诚信系统的建设,2018年12月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仅要求纳税人留存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资料,体现了对纳税人的充分信任,自然人纳税人将全年纳入综合所得的各项收入汇总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带来了政府与纳税人关系的重大变化,有利于增强自然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保持改革定力 参与国际税收合作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伟

通过对2018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的学习,我谈以下四点体会:

在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环境中,国际税收努力追求确定性。不管是BEPS多边公约,还是第一届税收合作平台全球大会召开,都体现了国际税收合作取得显著进展。CPTPP正式生效也反映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国际税收合作。

中国政府仍然保持税收改革的定力。无论是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大修、税收营商环境被世界银行肯定,还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既与世界趋势保持一致,但主要是基于中国自身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面对新技术、新经济,国际税收也面临新挑战。目前各国尚未就如何对数字经济征税达成共识,是因为我们对其中一些规律还没有把握,未来有必要继续推进。

国际税收的概念、视野需进一步拓展。应从所得税向关税、增值税做一些拓展,比较税法、外国税法也应进入国际税收视野。

 

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杨志勇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评选出的十件大事有不少是和中国直接相关的,说明中国国际地位在不断提高,中国和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

中美就经贸问题达成共识,决定停止升级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是有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重大成果。在第一届税收合作平台全球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并作主旨发言,说明了中国在世界税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世界银行公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肯定中国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体现了税收治理现代化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中国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在税收方面致力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大修,使中国第一次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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