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栏目

转让定价网(www.cntransferpricing.com)

思迈特财税网(www.szsmart.com)

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学斌 董事长(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833

Email:tp@cntransferpricing.com

 

谢维潮 高级合伙人(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xieweichao@cntransferpricing.com

 

李敦峰 合伙人高级经理(转让定价与房地产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lidunfeng@cntransferpricing.com

 

王理 合伙人高级经理(审计及高新、软件企业认定服务)

电话:0755-82810830

Email:wangli@cntransferpricing.com

 

刘琴 合伙人高级经理(企业税务鉴证服务)

电话:0755-82810831

Email:liuqin@cntransferpricing.com

 

转让定价网(www.cntransferpricing.com)

思迈特财税网(www.szsmart.com)

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学斌 董事长(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833

Email:tp@cntransferpricing.com

 

谢维潮 高级合伙人(转让定价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xieweichao@cntransferpricing.com

 

李敦峰 合伙人高级经理(转让定价与房地产税务服务)

电话:0755-82810900

Email:lidunfeng@cntransferpricing.com

 

王理 合伙人高级经理(审计及高新、软件企业认定服务)

电话:0755-82810830

Email:wangli@cntransferpricing.com

 

刘琴 合伙人高级经理(企业税务鉴证服务)

电话:0755-82810831

Email:liuqin@cntransferpricing.com

 

深圳地税制作《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与遵从解读》解答75个问题

来源:深圳地方税务局官网    更新时间:2018-07-02 22:46:44    浏览:1119
0

TPPERSON按:3月24日(周五)深圳地税官网发布一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温馨提示》,提示纳税人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文规定做好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同时为了帮助纳税人进一步掌握42号公告相关政策,有效做好新版关联申报的填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深圳地税局也对42号公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非常详细的梳理总结,并制作了《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与遵从解读》解答了42号公告的75个问题,其中对42号公告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TPPERSON摘录了其中的23个疑难问题见附件,而且TPPERSON也对这23个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6月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同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要求2016年及以后会计年度的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按照42号公告要求执行。符合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条件的纳税企业,请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附送2016年版的《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并做好2016年度同期资料准备工作。

帮助广大纳税人进一步掌握42号公告相关政策,做好新版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填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我局对42号公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制作了《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与遵从解读》,请您自行下载学习参阅。另外,我局电子税务局的关联申报功能正在开发测试中,请您关注该业务功能上线情况,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如期完成关联申报。

附件:《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与遵从解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4日

附件:问题摘自《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与遵从解读》,附TPPERSON简要分析

一、如何进行关联申报?

关联申报方式,包括电子申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等。从便捷性与申报质效考虑,鼓励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申报路径为:办税服务—企业所得税关联申报。

TPPERSON按:这个问题也是TPPERON从2月底到今天3月26日为止已经进行的12场42号公告的培训时一些企业办税人员经常问到的问题。提醒亲们注意的是:由于金三系统去年下半年全国各地税局才正式统一上线,目前一些地方税局的电子申报系统中对该关联申报系统还处于测试阶段,但是该很快就ok啦

二、如何获取关联申报填报辅导?

获取相关辅导的渠道包括:

(一)关注我局通过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与微博、报刊电台等方式发布的系列政策解读;

(二)拨打我局12366、主管区局咨询电话,或者通过纳税服务QQ进行咨询;

(三)预约主管区局咨询人员进行现场咨询。

TPPERSON按:目前各位亲们获取政策的途径真是很多。深圳地税“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培训”也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在深圳人民大厦举办(只是这个报名已满了)。深圳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专业国际税收(转让定价)税务服务机构之一一直坚持通过TPPERSON、TPGUIDER专业微信公众号、中国转让定价网论坛(http://www.cntransferpricing.com/bbs/)及TPPERSON、TPGUIDER的新浪博客等向大家推送国际税收(转让定价)方面的专业资讯和相关专业分析评论。同时我们也会不定期举办国际税收(转让定价)方面的公益专题讲座。3月17日咱们和深圳福田区会计学会联合举办的公益专题讲座“2016年版关联申报表填报实务及涉税风险应对”已经完满结束,如果亲们有需求咱们可以再次举办,4月份咱们也将会举办“同期资料准备操作实务”的公益专题讲座。

三、所有企业都需要填报22张表格吗?

企业应视自身实际业务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一一填报22张表格,即通过电子税务局进入申报界面后,除基础信息部分的三张表格外,其他表格应当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确定是否应当填报。

TPPERSON按:这条解答也许会误导大家,和问题“二、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有些矛盾的。

四、判定关联关系时相关比例是否包括本级?

判定上述10%、25%、50%以上时,均包含该比例本级。

TPPERSON按: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2009的《立法技术规范》第24条规定: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百零五条明确: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但是《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号)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本办法所涉及的“以上”、“以下”、“日内”、“之日”、“之前”、“少于”、“低于”、“超过”等均包含本数。

五、判定关联关系时的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其他抚养、赡养关系包括哪些?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抚养关系,包括长辈对晚辈之间供养和扶住关系。

赡养关系,包括晚辈对长辈之间供养和扶住关系。

TPPERSON按:这个内容需要亲们参考下《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婚姻法》和《继承法》等的相关内容,搞财税的专业人士不能只懂会计财务及税务的,相关法律也是必须学习了解的。

六、关联关系判定有需要特别关注的情形吗?

需要特别关注的情形:

(一)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上述第(一)至(五)项关系的,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仅存在合营关系的,不构成关联关系。例如,A企业和B企业共同投资C企业,投资比例均为50%,A企业和B企业除具有合营关系外,并不具备其他任何关系,此时A企业和B企业不构成关联关系。

TPPERSON按:这个问题也是有人问TPPERSON的,其实双方或多方同时投资成立一家公司,该双方或多方是否构成关联关系,还是要看该双方或多方彼此是否存在构成关联关系的7种情形,否则是不会构成关联关系的。

七、市场调查成果、土地使用权、商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关联交易,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的填报说明解释“关联交易内容”时,明确将市场调查成果、土地使用权、商誉纳入无形资产的范畴,企业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时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TPPERSON按:这个问题也是很多银这段时间一直在问TPPERSON的,在TPPERSON这段时间的42号文专题讲座中有以下这张专门的对照表。其实在42号文正文中对关联交易类型采用的是非穷尽的例举方法,用了“等”字,而在42号文的附件2关联申报表的填报说明的“关联交易内容”中采用了穷尽的例举方法,所以42号文中的无形资产交易是包含市场调查成果、土地使用权、商誉的。

序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2号文

G103000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G105000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1

专利权

专利权

专利

专利

2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3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4

商标权

商标权

商标

商标

5


品牌

品牌

品牌

6


客户名单

客户名单

客户名单

7


销售渠道

销售渠道

销售渠道

8



市场调查成果

市场调查成果

9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

10


政府许可

政府许可

政府许可

11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12

商誉


商誉

商誉

13

著作权

著作权等

著作权

著作权

14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

八、关联股权转让应当填报哪张交易表?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股权转让交易,应当在《金融资产交易表》中进行披露。

TPPERSON按:金融资产交易是42号文新增加的关联交易类型,亲们别忘了进行该类关联方股权转让的填报。有个问题这段时间很多银在问TPPERSON:就是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是否属于这类?回答该是NO,因为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是你自己公司的股东而且是间接持股的股东将持有你公司的股权转让了,你自己公司只是被转让的目标公司。理解这里的关联股权转让是你公司作为股东持有另外公司的股权,你公司把这个持有另外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

九、关联方之间采购的预付账款和销售的应收账款是否应当进行填报?

如果关联方之间约定支付预付账款时附加相关利息性质的条款,应当进行关联申报填报。

如果关联方之间约定延期支付应收账款时附加相应罚息等利息性质款项,应当进行关联申报填报。

TPPERSON按:这个问题这段时间一直和亲们在探讨,TPPERSON将42号文与2号文做了一个对照表如下,注意针对预付款及延期收付款前定语的变化,由2号文的“计息”修改为“应计息”啦!咱们深圳地税对这一问题进行明确比较好,但是你公司应该计息而木有计息的是否会引起税局的反避税调查应该引起亲们关注。

2号文

42号文

(三)

融通资金

(四)

资金融通

1

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

1

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

2

担保

2

担保费

3

各类计息预付款

3

各类应计息预付款

4

各类计息延期付款等

4

各类应计息延期收付款等

十、企业将涉及客户名单、销售渠道、政府许可的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打包转让给关联方,如何进行关联申报?

上述无形资产转让时,如果有实际交易价格,则按实际金额填写;如果没有实际交易价格,则填写0,但需要在同期资料等相关资料中予以披露。

TPPERSON按:这个问题也是有银在问的问题,明确好!

十一、企业年度内仅与个人关联方发生关联业务往来,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42号公告规定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个人,即使企业年度内仅与个人关联方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也应当进行关联申报。特别是《关联关系表》的填报说明已将自然人纳入关联方类型,并增加了填报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及号码的要求。

TPPERSON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包括与企业有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十二、被指定为报送国别报告的企业与集团需准备国别报告的企业的会计年度存在差异时,如何进行填报?

被指定报送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在2017年的法定时间内填报2016年度国别报告时,如跨国企业集团中需准备国别报告的企业在5月31日前未完成填报或者准备的,则可允许居民企业当年度不填报,而在下一年度填报。

TPPERSON按:各个国家或地区实行会计年度存差异造成,明确下一年度填报放宽时间处理好。

十三、如何理解应当报送国别报告企业中的“最终控股企业”?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此处的“控股”的标准,主要考虑该企业是否是会计层面最终准备合并财务报表的实体,与税法的关联关系或者管理层面的实际控制没有直接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控股企业可能并非只有一个。例如,A企业和B企业共同投资C企业,投资比例均为50%,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A企业和B企业均对C企业进行合并财务报表,此时A企业和B企业均为C企业的控股企业。

TPPERSON按:特别提醒亲们这个是按“会计准则”规定来的。

十四、如何理解“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中的“上一会计年度”与“各类收入”?

上一会计年度,是指填报属期的上一会计年度。例如,在2017年5月6日填报2016年度的国别报告,应当根据2015年的各类收入是否超过55亿进行判断。

各类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不包括从其他成员实体收取的,在其他成员实体所属国家(地区)被认定为股息的款项。填表时应当以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会计准则为基础进行判定,以位于中国的最终控股企业为例,各类收入即指会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

TPPERSON按:这个内容在G114010《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填报说明中有明确:第3列“收入-关联方”:本表中“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从其他成员实体收取的,在其他成员实体所属国家(地区)被认定为股息的款项,不计入收入。只是亲们木有特别关注。特别提醒针对于关联申报的填报务必认真学习42号公告的附件2填报说明,否则真会填错的啊!

(日期:2017年03月24日)

 

 


评论区

表情

共0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