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周四深圳思迈特公益讲座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分享交流会
【课程背景】: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38年前的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后的第七次个税法的修正,本次个税法修正使我国个税从单项扣除向综合和单项扣除机制相结合迈进了非常坚实的一步,在我国个税史上将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针对新《个税法》大家应特别关注10个关键词:1、居民和非居民个人(183天),2、综合和单项所得扣除,3、年度汇算清缴(年度合并计算缴纳),4、所得分类及税率,5、专项附加扣除(5项),6、反避税规则(独立交易原则、CFC规则、GAAR规则),7、自行申报,8、离境清税,9、“起征点(5000元)”和级距;10、施行时间(2018年10月1日及自2019年1月1日起)。为了帮助大家学习掌握新《个税法》,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本次分享交流会。
【参会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税人员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
【课程大纲】:
1、七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情况的简要回顾
2、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如何判定及全球征税的问题
3、个人所得税所得如何分类(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及适用税率
4、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减征的所得包括哪些
5、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定额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合法扣除
6、非居民个人所得如何计算:按月扣除及按次扣除
7、经营所得如何计算
8、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如何计算
9、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有哪些
10、个人所得税征管新规有哪些
11、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12、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13、个人所得税将如何进行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同管理
14、10月1日起适用5000元扣除额和新税率表如何有效衔接
15、本次个税改革对企业和员工将会产生哪些重大影响
【主讲嘉宾】:张学斌博士及其专家团队
【培训形式】:分组授课、互动交流、案例分析、专业建议
【学员人数】:限50人,额满为止,请大家提前报名
【培训时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
【培训地点】:对报名成功的非客户学员,我们将提前一周以邮件发送培训地址
【培训费用】:本机构客户及非中介机构免费,中介机构1200元/人次,
【报名方式】:0755-8281083113556806951胡蕾
【报名邮箱】:hulei@cntransferpric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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