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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6)》显示:高质量的APA申请将获得优先处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18-08-02 10:51:45    浏览: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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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APA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是对企业未来年度经济发展的预测,必须建立在科学、严谨的经济分析基础上,容不得丝毫马虎。而企业申请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受理意愿和谈签进程。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以中英文形式对外发布《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6)》(以下简称“2016年度APA报告”),这是中国第八次对外发布预约定价安排(APA)年度报告。该报告介绍了中国APA最新制度、执行程序及实践发展情况,覆盖了2005年至2016年间APA谈签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根据2016年度APA报告,可以得出一个清楚的结论:高质量的APA申请将获得优先处理。

变化:APA谈签流程全面更新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较于2015年度,2016年度APA报告最大的变化,就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APA谈签流程得到了全面更新。和以往年度的报告相比,APA申请质量更被看重。

致同中国税务合伙人包孝先举例说,2016年度APA报告重申了优先接受申请的考量因素——税务机关将继续严把申请关,在决定是否优先受理企业申请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2.所提交申请的质量,如材料是否齐备、是否提供足够资料清晰证明整个价值链或供应链的交易情况、预约定价安排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企业补充完善。3.案件是否具有行业和区域等方面的特殊性。4.对于双边APA申请,还需考虑案件所涉对方国家(地区)的谈签意愿及其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包孝先说,在上述四个因素中,最需要强调的是所提交申请的质量。如果所提交申请有创新方法,有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成本节约或市场溢价的量化分析,则会得到优先处理。

包孝先表示,2016年度APA报告中新法规在程序上的显著变化,实际上是一个“提前摸底”的过程。通过前期的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和分析评估,即可对企业加以筛选,排除税法遵从度不高和关联交易安排不合理的企业。这样,税务机关可留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具备资质企业的申请。因此,相关法规的变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同时,新流程使得税企双方在APA谈签之前能够相互了解和充分沟通,这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工作进程,提高整体效率。

记者注意到,2016年度APA报告,单边APA的操作流程加快。64号公告实施后,APA的操作规范遵从其法规要求重新分为6个阶段,即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其中,在正式申请环节,若企业申请单边APA,则直接由省税务机关管辖并决策。相较双边APA,单边APA的申请流程速度将大幅提升,预计未来单边APA的谈签效率将会逐步提高。

提醒:在申请质量上下足功夫

“要想降低谈签成本,提高谈签成功率,企业APA申请的质量至关重要。”福建省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吴桀云表示。

有关专家表示,APA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是对企业未来年度经济发展的预测,必须建立在科学、严谨的经济分析基础上,容不得丝毫马虎。而企业申请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受理意愿和谈签进程。国家税务总局对APA申请质量的把关上,既有实质判定上的要求,又有操作程序上的要求。

吴桀云说,企业在申请的安排中拟采用的转让定价原则、计算方法和设定的利润率应尽量合理。在吴桀云看来,企业只有在正式书面申请质量上下足功夫,提出的方案要有合理性,最好要遵循市场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使定价与非关联企业相近似,以使其申请能够通过税务机关的分析评估,才能有效提高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成功率。

深圳思迈特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学斌提醒纳税人,在APA的准备、申请及谈签的全过程中,需要做好充分的文件资料准备工作,做好功能分析、风险分析和经济分析。另外,还要选择好转让定价方法,设定好关键假设,同时做好未来财务预测,合理预计成本、费用、毛利率及营业利润率。

吉林省地税局所得税(国际税收)处的谢军军,是负责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做好本省APA申请的联系人。对于如何提高申请质量,谢军军表示,企业要充分预估谈签APA的必要性、需要的资料及详细程度、达成协议要件信息、数据披露与保密、定价安排的具体条款等问题。由于APA谈签耗时较长,建议企业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预留充裕的谈签时间期限。签订期间,如果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情况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预约定价协议中的约定利润率或毛利率。致同中国税务合伙人包孝先则建议,为了加快谈签的进程,确保申请能被及时地接受,纳税人应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充分符合要求满足优先处理的条件。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如果对一些关键问题把握不准,可以邀请专业机构尽早提供协助。

评价:报告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12月发布了首份APA年度报告。这一开创性的举动,意味着继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意大利之后,中国也开始以发布年度报告的方式,对外全面详尽地介绍我国APA工作的进展,是我国增加APA透明度的主要举措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的APA年度报告是结合中国APA的最新发展作出的,以便纳税人了解最新的预约定价制度,为有意申请APA的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报告在结合64号公告和6号公告相关内容,更新了APA谈签流程的同时,在原有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对统计口径作出了一些调整。值得注意的是,为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第5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要求,2016年4月1日以后签署的单边APA将被纳入强制自发情报交换框架。“可以预见,随着最低标准的实施、审议和监督,单边APA的签署也将越加透明和规范。”该负责人说。

国际税收专业领军人才学员周秀梅指出,在经济全球化下的税收,已不仅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管问题,也体现了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报告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折射出2016年国际税收的最新发展动态,并根据64号公告作出新的表述,更科学、更慎重、更有效果。除了APA优先受理和划分阶段的变化,纳税人还应关注受理权限、适用年度和追溯年度、拒绝谈签意向和拒绝正式申请等方面的调整。

谈签APA,企业很热衷

自1998年第一例单边APA签署至今的20年,是我国APA不断推进的20年。目前,我国税务机关服务纳税人的力度在不断加大,APA谈签正在全国稳步推进。由于APA能给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税收确定性,受到各地企业的普遍欢迎。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APA的实践,第一例单边APA是在1998年签署的。2005年,我国与日本签署了第一例双边APA,2007年与美国签署了中美第一例双边APA,2009年与欧洲某国家签署了中欧第一例双边APA。目前向我国申请双边APA的企业有108户,涉及12个国家和地区。

2016年度APA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税务机关已累计签署84例单边APA和55例双边APA。2016年全年共签署APA14个,其中单边APA8个,双边APA6个,大部分在2年内完成。在签署的6例双边APA中,与欧洲国家签署3例,亚洲国家签署3例。

在大连,有这样的一组数据:自2016年3月首例双边APA协议签订以来,截至目前,有4家跨国企业已经向大连市国税局提出APA申请;某著名跨国百货公司等2家企业已经进入正式磋商,大连市国税局正在依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预案并积极推进磋商。

在福建,有这样的一个故事:随着2017年~2019年APA协议的签署,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灿坤”)与漳州国税机关在APA上五度“牵手”。自2005年12月首次“牵手”之后每隔3年,税企双方在自愿、平等、守信的原则下准时“赴约”。“这场‘你好我也好’的‘约会’,我们坚守了12年。”漳州灿坤会计部经理陈明玲说。今年2月27日,漳州灿坤为降低双重征税风险,向税务机关提交了双边APA预备会谈申请。

谈到APA的前景,福建省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吴桀云表示,在世界各国监管企业关联交易日趋严格、避税与反避税博弈日益白热化的当下,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都可能影响企业的税收,并有可能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因此,在国际税收环境处于不确定的大背景下,通过谈签APA寻求税收方面的确定性,就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

来自福建省国税局的数据显示,继漳州灿坤申请签订双边税收预约定价安排之后,目前已有来自福州、泉州等地市的12家跨国公司,陆续向该局咨询预约定价谈签相关细节,寻求规避双重征税有效途径,漳州市也有2家企业表示了预约定价谈签意向。

(日期:2017年11月10日  本报记者崔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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